上一年10月,岳塘警方破获了一同出产、出售毒狗肉的案子,收缴毒狗肉达8吨多,赶在冬天狗肉出售旺季前,成功截断了一条危及老百姓餐桌安全的毒源。本年九月,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案子。近来,该案子正式宣判。
事情回忆
2016年2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周某、谭某明知被告人徐某、杨某、唐某等人购买毒镖盗狗,而别离自行采买制造毒镖的药物、飞镖配件等制造毒镖,并贩卖给被告人徐某等人。把握相关头绪后,岳塘公安分局安排80余名警力展开收网举动。一举摧毁了占据在湘潭和株洲的6个售卖窝点和冻库 ,收缴毒狗肉合计8520.25公斤 。
经省公安厅证据鉴定中心查验,案子中的毒飞镖和部分死狗体内,均检出了“氯化琥珀胆碱”的成分。本年九月,岳塘区人民法院对这一案子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周某是是一名被告中仅有的女人,开庭时,她关于自己的行为非常悔恨。
公诉人:“对抄获的制造毒镖的东西以及化学物品是否有贰言?是否现实?”
被告人 周某:“现实,我再也不敢了,我做错了,请法官宽恕。”
被告人 周某某
“毒狗肉”一案宣判
依据被告人违法的现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损害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被告人周某某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不合法贮存风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加之周某某于2014年5月被湘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部分被吊销;决议兼并履行有期徒刑十年。
其他被告人犯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不合法贮存风险物质罪、出产、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别离被判处八年至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三万元校园言情至五千元不等;所有毒镖制造东西和死狗、狗肉被予以没收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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