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9-28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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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苑广阔

      请一天假要向超市交50元请假费!余女士是武汉葆春蜂王浆公司员工。4个月前,她被公司派到青山一家超市当促销员,工资由葆春公司发放,葆春公司委托超市对她进行考勤考核。近日,女士拨打媒体新闻热线称,她打算请9天事假,超市卖场主管说,请假可以,但得按50元一天标准交请假费。面对质疑,这家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超市明文规定,每名员工在入职前,都学习过这一规定。(9月23日《武汉晚报》)

      作为厂家派驻超市的员工,劳资关系在厂家,工资由厂家来发,超市只是委托管理,但是在员工请假的时候,却要向超市交纳一天50元的"请假费",这事儿确实够另类、够奇葩。尤其是,这位请假的员工每月工资才2000多元,现在每请一天假就要交纳50元请假费,剩下的钱恐怕连吃饭都不够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用人单位都会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但是任何单位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不能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肆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整形新闻,否则,这样好整形美容网的规章制度就是无效的。而员工请事假要向单位交"请假费",显然于法无据。

      闻所未闻的"请假费",实际上是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了废"。该用人单位如此奇葩的规定,明显是违背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肆意侵害。尤为令人忧心的是,按照超市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员工在入职的时候都学习过这一规定,但是却没有人提出异议,原因何在?其一,劳动者维权意识薄弱,不知道这样的规定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其二,胳膊拧不过大腿,虽然知道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但是却不敢说不。

      不管是哪种原因,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希望当事员工能够有勇气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同时更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主动加强监管,对部分企业不合理甚至是涉嫌违法的管理规定进行清理,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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