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每日新报图
法制网天津9月21日音讯,记者今日从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得悉,9月20日,静海区法院对三名“蝶贝蕾”传销安排人员进行揭露宣判,三名被告人刘某某四轮打药机网、王某某、牛某某(女)被别离判处九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
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4月15日,被告人牛某某(女)在明知任某某会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假充网友以碰头名义将任某某骗到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王家楼村调和家乡邻近一平房的传销安排内,后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等人以看守外出、跟从上厕所、监听通话等方法不合法约束任某某的人身自由。
在法庭掌管下,公诉人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并出示了相关依据,以证明指控三被告人违法的现实。庭审过程中,法院充沛保证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力,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牛某某(女)均当庭认罪、悔罪。合议庭在归纳法令适用、违法现实、检察院公诉定见及被告人辩护人定见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定:被告人刘某某犯不合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王某某犯不合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牛某某(女)犯不合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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