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区域建美化池
水泥地板被凿出大窟窿
堆放在负1楼的修建材料。
被凿烂的水泥地板。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自古以来,邻里调和就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日常的共处中,邻里之间却总有不调和的要素。有人"强占"了公共区域,有人私自改动房子结构让其他业主"心慌慌"。企图维权时,监管主体不明确、前史遗留问题等难点真实地摆在了业主面前。
难点1
水泥地板被凿出大洞
监管主体不明确
本年7月份,阳光西海岸小区白云公寓C3栋的业主们,在一阵俄然的施工声中陷入了苦恼。本来南京信用卡代还,小区1楼101房的业主,雇工人将其房间与负1楼之间的水泥地板凿出了一个大洞,透过此洞能够直接望见底下的负1楼。
7月24日,小区业主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状况后,秀英区城管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张贴了责令中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内容为101房业主存在未经行政许可,存在私行打通隔层通道、改动房子性质的违法行为,要求该业主当即中止相关行为。
谭女士本以为状况能够得到改进,却没想到一段时间后工人们又复工了。8月21日下午,秀英区城管局、秀英区住建局、秀英区规划局及秀英区住宅保证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其间,秀英区规划局工作人员表明负1楼的规划用处是物业休息室,其他部分均以为101房业主当时的行为违反了法令或相关规则、手续。
现场,环绕对101房业主行为的处分呈现了监管主体不明确的状况。秀英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明,只能阻止现场施工行为,详细的修建物内部结构改动处分,归秀英区住宅保证中心办理;秀英区住宅保证中心工作人员则表明,该中心没有法令权,只能是合作秀英区城管法令;秀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明,催促康复已被破坏的水泥地板归于秀英区城管办理。
难点2
占用公共空位建美化池
前史遗留问题撤除难
本年8月中旬,甸花新村小区住户刘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小区内多位业主占用公共空位自建美化池。本来,相关美化池修建已多年,起先其他住户没有表明对立。但随着近几年小区车辆大幅添加,便有住户以为美化池不应当再占用公共空位,可改造为公共停车位。
记者从海口市规划局了解到,相关美化池地点公共空位不归于美化用地,且没有通过报建手续。那么,是否能够撤除美化池呢?8月8日刘女士曾向12345热线反映状况,美兰区公民大街办在10日回应称,该小区每栋高楼一楼层一排都是这么规划,该小区建成20年来就有存在,此问题是前史遗留问题。
随后,记者联系到美兰区城管局公民中队的黄副中队长。黄队长通知记者,从法令层面上来说,相关美化池归于违建是需求撤除的,但《海口市城乡规划法令》直到2011年9月1日才施行。"80年代、90年代树立的许多民房等修建手续都不完全,从人性化的视点来说,短时间内也很难全部都撤除。"
黄队长说,如果小区大多数居民想将美化池改形成停车场,能够挑选由物业公司出头,向社区居委会或许大街办开具停车位紧缺的证明,再以此向规划局报建。小区物业负责人王平表明,将依据黄队长的主张与相关部分对接。
●业主维权难
●物业协会、律师、专家支招
各方观念
律师:可通过法令途径保护合法权益
海南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平表明,当住户的合法权益遭到危害时,可通过法令途径予以保护。物权法规则,业主对危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能够依法向公民法院提起诉讼,具有相邻联系或利害联系的业主,能够危害自己安全寓居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协会:有关部分应加大查办力度
海口市物业办理协会会长陈海波通知记者,现在确实存在少量小区业主违法改建的行为。首要体现为占用公共通道结尾据为己用、占用或改建门前后公共绿地以及违规关闭阳台。陈会长说,物业公司在没有法令权的前提下,只能对业主进行劝止,业主不听劝说则报交城管部分处理。因而政府和物业公司都应加强对业主这方面的法规宣扬,一起,陈海波以为有关部分在法令时应当加大查办力度。
专家:业主应恪守社会公德
"市民的行为有必要符合城市办理相关法规,一起也应恪守社会公德。"海口市社科联主席詹长智说,社会公德是构建调和社会的重要要素,市民在恪守社会公德时,实际上也是在给自己"行方便"。设身处地,如果一个人不恪守社会公德,他人也以相同的方法回应,终究我们的权益都会彼此遭到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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