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河里捞起鳄鱼?
林业部门:是柳江区,不是柳江河!是幼龄鳄,不是成年鳄!
疑是有人将其当特殊宠物养殖后丢掉
图为抓到的小鳄鱼。 林业部门供图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剑)"柳江河里捞起一条鳄鱼!究竟还有没有漏网的?"8月1日,柳州人的朋友圈被这样一条惊悚的音讯刷了屏。记者从林业部门了解到,确有市民发现鳄鱼,不过仅仅一条幼龄小鳄。别的,发现鳄鱼的当地是在柳江区的一条小河沟里,不知何以却被传为"柳江河里"。
7月31日,柳州市柳江区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洛满镇露南村乡民周某撒网捞鱼,没想到居然捞到一条鳄鱼,期望有关部门前去处置。民警于当天联合柳州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维护站、柳江区林业局和洛满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一行八人直奔事发地址。
据报警人介绍,乡民周某是在7月28日捞到的鳄鱼,后来将其寄养在了同村的蓝某某家中。森林公安来到村里,很顺畅地找到了这条鳄鱼。在现场,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维护站专业人员对鳄鱼进行了查看、称量,发现那是一条体长视频行网约0.7米,体重约1公斤的幼龄小鳄鱼。
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乡民发现鳄鱼的地址,是在露南村旁的一条小河沟里。他们着重,鳄鱼没有呈现在柳江河里,也期望市民不要持续传达不实信息。
由于鳄鱼是受国家维护的野生动物,7月31日当天,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维护站工作人员现已将其带回,并作妥善安置。
柳州不是鳄鱼产地,那么这条鳄鱼又怎么会呈现在这里呢?野生动物维护站的工作人员以为,可能是有人将其作为特殊宠物养过一段时间,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不想养或不敢养了,就扔掉放生。
林业部门呼吁:家里养有特殊宠物,特别是鳄鱼、鳄雀鳝这类具有攻击性的动物,千万不行随意扔掉、放生;如果发现这类风险生物,应当当即陈述有关部门,切勿自行处理或是用手接触、逗弄、惊吓它们,避免危及个人安全。
近年来,柳州市已屡次呈现外来风险生物,包含食人鱼、鳄雀鳝、巴西龟等,它们不只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形成巨大损坏,有些还会主动攻击人类,对市民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维护法》规则:随意放生野生动物,形成别人人身、产业损害或许损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当法律责任。关于违背该规则的安排和个人,有关部门可处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野生动物维护法还特别针对外来侵略物种,作出了明确规则:将从境外引入的野生动物放归户外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维护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捕回,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关野生动物维护主管部门代为捕回或许采纳下降影响的办法,所需费用由被责令期限捕回者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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