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7-20 09: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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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领导的特权”是谁给的

    徐新明

    7月14日,江苏盐城阜宁交通违章处理基地,一名作业人员不按次序叫号,私自“照料”插队的就事人员,在面临排队大众质疑时,这位作业人员说:“我想给谁办就给谁办!领导有特权,就可以插队!排号即是关于老百姓的。”

    揭露亮明“领导有特权”,真不知该夸这位作业人员说话老实,仍是该批她口无遮拦——当然,这番话很快犯了公愤,如公民日报微博指出的,“这是找骂,更是自黑,将本身的固执、高傲和洋洋得意展露无遗”。这类固执的“雷人雷语”并不罕见。大家要问,是谁给她这么的权利,如此蛮横无理?又是谁说,领导就有“特权”?

    “让领导先办”,很像大家了解的那句“让领导先走”。而这些年关于窗口作业人员高傲无礼的新闻,可谓形形色色。有的无视就事大众排长队,自顾自午休熟睡;有的不将疑问一次性奉告,让大众屡次往复,自个却在玩手机;还有的破口大骂,向大众“泼热水”……不论是什么方式,说到底,其认识深处,仍是根深柢固的“官本位”思维。

    “官本位”意味着,在这些人眼里,上级领导是权利的来历。上级有权决议自个的升官和出路,上级即是自个的衣食父母。至于效劳窗口的就事规矩,自然是“关于老百姓”的——在他们眼里,“老百姓”同“领导”,本即是两类人。他们并不知道“准则面前人人平等”,也不明白“党员领导干部自个也是大众”,更不用说领导干部还有“为公民效劳”的本分。

    这些都是常识性的道理,正本不用重复。但一些个案一再发作,好像提示咱们,“大道理”有时候仍是得讲一讲。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公民的一般一员,这是党章中写明的。党员干部理应在平常日子和作业中自觉抵抗特权,不搞特殊化,更要带头学习准则、严格执行准则、自觉保护准则。“准则面前没有特权、准则束缚没有破例”,即是说,在一个准则系统中,人人都是准则遵从者,没有在准则之上、在准则以外的人。

    这个道理落到实处,即是该排的队照排,该走的程序照走,不论你是“领导”仍是“老百姓”。到政府效劳窗口就事,就事人的身份即是就事人,并没有三六九等,也就理应遵从先来后到的规矩。况且,领导干部作为“公民公仆”,还有一个一马当先、带头恪守准则的疑问。“求木之长者,必固其底子;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根源”,只要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杰出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才成为可能。

    再说,领导干部的权利是谁给的?是公民给的。既然是公民赋予的权利,就应当用来为公民大众办实事,办好事。政府部门,尤其是一些就事的效劳窗口,不只与公民大众的出产日子休戚相关,也是党和政府联络公民大众的主要桥梁,为公民大众供给效劳的主要渠道。因而,公共效劳的才能凹凸,直接决议着政府的在朝才能的凹凸;公共效劳的满足程度,决议着政府为公民效劳主旨的完成程度。窗口单位作业人员有必要把“公民大众满足”作为衡量自个作业的规范,不断增强效劳才能,进步效劳质量。退一万步说,让一位有“特权”的领导满足,却开罪了大多数的“老百姓”,窗口作业人员真得好好想想,这笔账划得来吗?

    关于排队事情,盐城市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已作严肃处理。但这件事更应给一切在窗口面向大众效劳的公职人员提个醒:要摆正自个的方位,时间坚持公民大众利益至上。不过,还有个疑问:那位插队享用特权的“领导”,又是何方神圣?在追责的过程中,他的“特权”被诘问了吗?整件事因其而起,他不应遭到问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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