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宁) 湖南警方抓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嫌疑人时,发现他们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在北京市向阳区一家名为圣勋我国安全健康网的公司内上班。湖南警方在向该公司出示证件请求带走犯罪嫌疑人时,被该公司仓库主管及多名保安推搡、殴伤,致使犯罪嫌疑人逃脱。
今天(11日)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审理后确定一审向阳法院确定的犯罪现实有些,保持一审向阳法院断定的成果:以劫掠被押送人员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案情 保安阻遏民警法律 形成二嫌疑人逃脱
据向阳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某,重庆籍女子,案发时43岁,案发前是一家名为圣勋我国安全健康网仓库主管。
2016年3月22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胡某伙同该公司保安等人,在坐落本市向阳区民族园西路2号唐人街大厦的圣勋我国健康安全网公司内,对正在该公司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湖南省公安厅怀化市公安局洪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刘丰勇、怀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易汉忠等民警进行暴力阻遏,争夺民警手机、公文包、摄像设备等物,并劫掠已在押送途中的犯罪嫌疑人陈扬、丁代荣,形成二人逃脱。
一起,因该公司保安的暴力做法致使多名民警受伤,其间,经判定,刘丰勇损害程度为轻微伤。
2016年8月4日,胡某因涉嫌犯劫掠被押送人员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被拘捕。
公诉机关以为,被告人胡某的做法应当以劫掠被押送人员罪承当法律责任。
一审开庭时,被告人胡某曾当庭供述她殴伤了一个人,但辩称其不知道对方是差人,也没有参加劫掠被押送人员。
但在今天二审开庭之时,被告人胡某却否定自个事发其时在现场的现实,并称有录像可以证明。
判定 构成劫掠被押送人员罪 获刑3年半
向阳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胡某无视国法,明知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押送犯罪嫌疑人,依然伙同他人,选用暴力手段劫掠在押送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致使两名犯罪嫌疑人脱离了司法机关的实践操控,其做法已触犯刑法,构成劫掠被押送人员罪,依法应予惩办。向阳法院一审以劫掠被押送人员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一审宣判后,胡某不服,提出上诉,三中院在审理后确定一审法院确定现实清楚,故驳回其上诉,保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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