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儋州信访办原主任纳贿4.3万元被老婆告发
南国都市报6月30日讯(记者 何慧蓉)2015年,儋州市政府单位行政秘书科主任科员兼信访效劳中心主任(正科级)王有良被老婆张某告发了。王有良使用给领导做秘书的时机,协助老师处理作业调集,帮学生处理入学,帮别人拿土地证,收受好处费4.3万元。儋州市法院以纳贿罪判处王有良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王有良现年51岁,儋州人,大专文化。2009年到2013年时期,王有良先后担任和谐儋州教学、清洁和疆土作业。
2009年10月份时期,中学老师林某某想调集作业,她经过王有良老婆张某的同学联系找到了王有良,让其协助处理作业调集事宜。2010年2月,在给王有良送了1万元还没动态以后,她又在2010年12月给王有良送了1万元。2万元送出去后,王有良容许跟教学局领导打招呼。以后,林某某顺畅调集到县城校园。
2010年8月份时期,儋州一老师符某某也是想办调集,相同找到了给主管教学作业的领导秘书王有良。调集办妥后,符某某送给王有良3000元。
儿子上大学,王有良也收了红包。“2011年8月,我儿子考上大学,郑某平以庆祝的名义咱们全家就餐,席间送给我儿子王某伟10000元的红包”,据张某介绍,郑某平还给王有良的侄子2000元红包。郑某平是做房地产生意的,王有良曾帮其处理请托的学生入学及处理土地证事宜。
2015年下半年,老婆张某向儋州市纪委开利空调维修告发了王有良纳贿一事。随后,王有良涉嫌纳贿一案移交到儋州市检察院。经查,2010年至2014年时期,王有良使用其担任儋州市政府单位秘书的职务便当,协助别人调集作业、处理学生入学以及处理土地证,收受别人好处费共43000元。到案后,王有良对纳贿一事供认不讳,并退缴悉数赃物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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