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2月9日讯 1月19日发布的《烟台市点着烟花爆竹办理法令》规则:除了阴历腊月二十三、岁除、正月初一、正月十五能够点着烟花爆竹外,别的时刻制止点着。大多数市民都能严格遵守这一规则,但也有少数人对这项规则视若无睹,在烟台开发区,有的商户刻章由于开业放鞭炮被民警抓了现形。
近来,烟台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联合福来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点着烟花爆竹的做法进行了巡查,民警在奇章社区,发现一家商户门前有点着烟花爆竹后留下的纸屑。
就在民警对这位商户进行批判教学时,邻近又响起了一阵鞭炮声,民警当即开车赶到现场,发现点着鞭炮的是一家工厂的职工,民警当即上前勒令他们中止点着。烟台开发区福莱派出所民警王冰说,依据烟台市烟花爆竹办理法令,首要是要责令中止点着,然后能够处500元以内罚款,构成违背治安办理做法的还要依法追究治安职责。
随后,民警将这位老板和点着鞭炮的职工一同带回派出所,对老板和职工进行了批判教学,并做出了罚款伍佰元的处理。(孙帅帅 辛晓伦 吕佳 周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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